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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業規定
傳播藝術系修業規定(106入學(含)後)  109.05.26教務會議修訂通過

畢業規定採下列方式二擇一:
方式一:
※畢業總學分數131學分=校共同必修52學分+院共同必修3學分+系訂必修37學分+實習課程至少2學分+選修37學分(選修37學分中應含本系系訂選修至少31學分,6學分可跨系選修。)
方式二:
※畢業總學分數131學分=校共同必修52學分+院共同必修3學分+系訂必修37學分+實習課程至少2學分+選修37學分(僅限系訂選修課程+(微)學分學程課程)。
1. (微)學分學程課程是指限定全校學分學程和微學分學程學分列表內之課程;本系最高僅認定外系所開設之(微)學分學程課程12學分為本系畢業學分。 
2. 學生經申請(微)學程身分後,若能完整修畢(微)學分學程學分規定,則授予(微)學分學程證書。

◎實習課程至少須修2學分,含暑期實習(一)為暑期160小時、暑期實習(二)為暑期320小時、學期校外實習(一)(二)為4.5個月整學期之校外實習、學期境外實習(一)(二)為4.5個月整學期之海外實習。*

1、日四技必修之通識課程,學生須由人文藝術、社會法政群各選修1門,自然與科學群選修2門,合計8學分。深化通識則由學生於大三時自行選修。
2、105學年度起入學學生日間部四技通識涵養課程【自然與科學】學群4學分,區分成A、B兩類課程,須各修習2學分。
3、通識學群開課科目以當年度通識教育中心開出課程為準。畢業前請自行注意每個學群是否皆依規定修習完畢。   
4、選修科目僅供參考,需以當年度各系開出之課程為準。
5、主修系開設給本系學生選修之選修課程即為系訂選修﹝如有例外情形將另行說明﹞。
6、科目學分表如有變動,以最新公告為準。 

 

傳播藝術系修業規定(105入學)

1. 總畢業學分數131學分:校共同必修52學分+院共同必修3學分+系訂必修41學分+系訂必選修至少2學分+選修33學分;選修33學分中應含本系系訂選修至少27學分,6學分可跨系選修。
2. 系訂必選修至少須修2學分,含專業實習為暑期320小時、產業實習為暑期160小時、學期校外實習(一)(二)為4.5個月整學期之校外實習、學期海外實習(一)(二)為4.5個月整學期之海外實習。
3. 日四技必修之通識課程,學生須由人文藝術、社會法政群各選修1門,自然與科學群選修2門,合計8學分。深化通識則由學生於大三時自行選修。
4. 105學年度起入學學生日間部四技通識涵養課程【自然與科學】學群4學分,區分成A、B兩類課程,須各修習2學分。
5. 選修科目僅供參考,需以當年度各系開出之課程為準。
6. 主修系開設給本系學生選修之選修課程即為系訂選修(如有例外情形將另行說明)。
7. 科目學分表如有變動,以最新公告為準。

 
傳播藝術系修業規定(103/104入學)

1. 總畢業學分數132學分:校共同必修53學分+院(群)共同必修3學分+系訂必修41學分+系訂必選修至少2學分+選修33學分;選修33學分中應含系訂選修至少需選修本系27學分(其中模組選修至少20學分),6學分可跨系選修。

2. 系訂必選修至少須修2學分含專業實習為暑期320小時、產業實習為暑期160小時、海外實習為暑期160小時、學期校外實習為四下4.5個月之校外實習。

3. 「數位媒體與新聞傳播模組」或「文化創意產業與公共關係模組」需選擇其一,「數位媒體與新聞傳播模組」包括「數位影音製作」與「新聞傳播」等之相關課程,「文化創意產業與公共關係模組」包括「藝術文化創作」及「公關行銷」等之相關課程;每組模組之分組必選修至少選修10學分、分組選修至少選修10學分共20學分。可同時修習二類課程,如需更換模組,已修過之課程認定為本系專業選修學分,新更換之模組課程仍須依規定修滿20學分。未於任一模組選修達前述分組必選修及選修之學分數規定者需補修。

4. 日四技必修之通識課程,學生須由人文藝術、社會法政群各選修1門,自然與科學群選修2門,合計8學分。深化通識則由學生於大三時自行選修。

5. 通識學群開課科目以當年度通識教育中心開出課程為準。畢業前請自行注意每個學群是否皆依規定修習完畢。  

6. 選修科目僅供參考,需以當年度各系開出之課程為準。

7. 主修系開設給本系學生選修之選修課程即為系訂選修(如有例外情形將另行說明)。

8. 科目學分表如有變動,以最新公告為準。

 
傳播藝術系修業規定(102入學)
1. 總畢業學分數128學分:校共同必修49學分+院(群)共同必修3學分+系訂必修41學分+系訂必選修至少2學分+選修33學分;選修33學分中應含系訂選修至少需選修本系27學分(其中模組選修至少20學分),6學分可跨系選修。
2. 系訂必選修至少須修2學分含專業實習為暑期320小時、產業實習為暑期160小時、海外實習為暑期160小時、學期校外實習為四下4.5個月之校外實習。
3. 「數位媒體模組」或「文化創意產業模組」選擇其一,每組模組之分組必修選至少選修10學分、分組選修至少選修10分共20學分。可同時修習二類課程,如需更換模組,已修過之課程認定為本系專業選修學分,新更換之模組課程仍須依規定修滿20學分。
4. 日四技必修之通識課程,涵養通識需於4學群各選修一門課,深化通識則由學生於大三時自行選修。
5. 通識學群開課科目以當年度通識教育中心開出課程為準。畢業前請自行注意每個學群是否皆依規定修習完畢。
6. 選修科目僅供參考,需以當年度各系開出之課程為準。
7. 主修系開設給本系學生選修之選修課程即為系訂選修(如有例外情形將另行說明)。
8. 科目學分表如有變動,以最新公告為準。
 
傳播藝術系修業規定(101入學)
1. 畢業總學分為141學分:共同必修61學分+系訂必修52學分+系訂選修28學分*
2. 必修「產業實習」於大三後暑假開課,選修「專業實習」不分年級開課,於暑假期間提供升大四以外傳藝系學生選讀,皆為2學分320小時之校外實習課程,相關修業規定請參考「傳播藝術系傳播實習實施要點」。(註一:實習320小時課程;註二:實習160小時課程;註三:實習36小時課程;註四:實習4.5個月。)
3. 選修「進階廣播節目製作」應先修畢「廣播節目企劃與製作」課程、選修「進階電視節目製作」或應先修畢「電視節目企劃與製作」、選修「進階紀錄片製作」課程應先修畢「紀錄片製作」、選修「進階廣告製作」需先修畢「廣告節目企劃與製作」、選修「進階攝影」應先修畢「基礎攝影」。
4. 日四技必修之通識課程,5個通識學群均需選修一門課,畢業前請自行注意每個學群是否皆依規定修習完畢。
5. 通識學群開課科目以當年度通識教育中心開出課程為準。
6. 系訂選修科目僅供參考,需以當年度系開出之課程為準。
7. 主修系開設給本系學生選修之選修課程即為系訂選修(如有例外情形將另行說明)。
8. 科目學分表如有變動,以最新公告為準。
※ 大一英文將分為英文一、二、三、四、五、六;大二英文將分為英文二、三、四、五、六、七,大三英文將分為三、四、五、六、七、八;大四英文將分為英文四、五、六、七、八、九。
 
傳播藝術系修業規定(100以前入學)

1. 畢業總學分為141學分:共同必修61學分+系訂必修53學分+系訂選修27學分
2. 必修「產業實習」於大三後暑假開課,選修「專業實習」不分年級開課,於暑假期間提供升大四以外傳藝系學生選讀,皆為2學分320小時之校外實習課程,相關修業規定請參考「傳播藝術系傳播實習實施要點」。
3. 產業實習、專業實習為320小時課程;海外實習為160小時課程;職場體驗實習為36小時課程;學期校外實習4.5個月。
4. 選修「進階廣播節目製作」應先修畢「廣播節目企劃與製作」課程、選修「進階電視節目製作」或應先修畢「電視節目企劃與製作」、選修「進階紀錄片製作」課程應先修畢「紀錄片製作」、選修「進階廣告製作」需先修畢「廣告節目企劃與製作」、選修「進階攝影」應先修畢「基礎攝影」。
5. 日四技必修之通識課程,5個通識學群均需選修一門課,畢業前請自行注意每個學群是否皆依規定修習完畢。
6. 通識學群開課科目以當年度通識教育中心開出課程為準。
7. 系訂選修科目僅供參考,需以當年度系開出之課程為準。
8. 主修系開設給本系學生選修之選修課程即為系訂選修(如有例外情形將另行說明)。
※ 大一英文將分為英文一、二、三、四、五、六;大二英文將分為英文二、三、四、五、六、七,大三英文將分為三、四、五、六、七、八;大四英文將分為英文四、五、六、七、八。

 
畢業門檻
(一) 大專英檢:為配合校訂具備完善外語大學制度,英文畢業門檻大專英檢240分。
(二) 校外實習:除校內的實習課程外,本系學生尚須通過校外實習之必選修課程,詳情請查閱《傳播藝術系實習課程實施要點》。
(三) 畢業專題:學生須於畢業前完成畢業專題作品並公開展示,詳情請查閱《傳播藝術系專題製作實施要點》。
(四) 畢業學分:學生須於畢業前修滿校訂、系訂科目學分數,詳情請查閱【教務處科目學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