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字級大小

「新媒體人才培育中心」提供場館借用服務,鼓勵同學積極參與

發布日期 2023-03-15 13:22:00

本中心借用包含場地借用多功能空間、好熱迪(會議室)、大努殿(會議室)、錢粿(影音創作室)、想溫心(影音創作室)及相關設備器材(相機、腳架及麥克風等)。
一、 高雄市政府單位:市府單位會員每月得借用時數上限為 20 小時,60 日曆天前
開放申請借用。
二、 團體會員:設立登記於高雄之機關團體,包含財團法人、社團法人、企業、學校與所屬社團,不包括政治團體。但非設立登記於高雄之機關團體,如有特殊理由,經本中心專案審核,不在此限。團體會員每月得借用時數上限為 20 小時,60 日曆天前開放申請借用。
三、 個人會員:
(一) 曾參加新媒體行銷管理師考照者。
(二) 曾參加本局舉辦或指導之培訓課程且完成結業者。
(三) 以上(一)、(二)個人會員每月得借用時數上限為 20 小時,60 個日曆天前開放申請借用。
(四) 青年局青年事務委員或青年局志工:每月得借用時數上限為 10 小時,30個日曆天前開放申請借用。

(五) 在高雄就學、就業或設籍高雄之個人:每月得借用時數上限為 10 小時,15 個日曆天前開放申請借用。

四、詳細內容如附件(活動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