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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中心展示空間

發布日期 2023-03-28 10:50:00

一、開放申請期間:112年4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
二、展覽地點:本校藝文展示空間(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
三、申請方式:請至旨揭中心網站下載申請表格,填寫完整資料後email至art@email.ntou.edu.tw,或以紙本郵寄至「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藝文中心」,並於信封註明「申請113年1-12月展覽檔期」。

四、凡從事油畫、雕塑、水墨、水彩、陶藝、版畫、綜合媒材、書法、攝影、等項目之藝術創作的個人或團體,而展出作品之內容、形式、媒材不拘,且作品數量得以配合本中心展示空間者。
五、展覽形式不限個展或聯展。
六、三年內曾在本中心已舉辦個展者,不得重覆申請。

七、詳細活動內容如附件(活動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