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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藝文推廣處「110年上半年展覽場地延長申請簡章」

發布日期 2020-02-17 15:51:00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為推展各項藝文工作,落實場地管理,鼓勵具有潛力之藝術家創作及展出及欣賞水準,爰辦理旨揭展覽場地申請,歡迎專家學者及社團學生提出申請。

本案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09年3月20日止,相關規定詳如附件,另可參照網站(http://www.tapo.gov.taipei/最新消息)。

110年上半年展覽場地檔期申請相關資訊,請洽詢藝文推廣課葉小姐或陳小姐,聯絡電話:(02)2577-5931分機349或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