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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文化局馬祖新村眷村文創園區—馬村實驗藝廊 展覽開放申請 歡迎同學踴躍參與

發布日期 2024-02-02 14:32:00

一、 桃園市文化局為鼓勵藝術家與文創工作者創作及展出,以重新詮釋眷村文化釋眷村文化
二、申請場地:馬祖新村眷村文創園區-馬村實驗藝廊( 一至三號眷舍) 

三、徵件時間:即日起至113年3月8日止
四、 申請手續:
(一) 填妥申請表及展覽企劃書以紙本或電子檔向桃園市文化局提出申請
(二) 展覽企劃書內容應具有:
1. 展覽名稱 
2. 展出構想或理念
3. 作品種類及介紹( 作品需有二分之一以上為最近二年內之創作 
4. 整體空間規劃及展覽佈置示意圖 
5. 藝術家簡歷
(三) 使用電子檔案方式申請者,申請資料請以 Word 格式繕打企劃書作品之圖檔,另需提供 3 Megapixels 或 2048 × 1536 pixels以上之JPEG,並將申請資料以光碟存檔送件
(四) 送審資料不合規定者,本局得逕予退件或要求補件,俾利完成申請手續
(五) 送審資料如需退還者,應於申請時檢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否則概不退還 
(六) 送審資料收件地址: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文創影視科( 三三○五三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二十一 號)
(七) 申請展覽案經 辦理審查後,由桃園市文化函知審查結果

五、相關申請訊息可至官網最新消息查詢 http://culture.tycg.gov.tw/